正确把握和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下)2

党的十九大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入党章,确定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重要任务,这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重要实践、理论和制度创新成果,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遵循。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本课中,任进教授对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基本要求、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方面进行了讲解。


关键词: 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

主讲人:教授 任进 机构:政治和法律部

时长:0:10:50 年代: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