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宪法实施的双轨制(4)

与许多西方国家的宪法实施模式不同,宪法审查并非中国宪法实施的主要方式。中国司法机关不能根据宪法直接审查立法的合宪性,而作为有权机关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没有做出过宪法解释或宪法判断。这是中国宪法实施的真实状况,但不是中国宪法实施的全部。从比较法角度看,中国宪法更像一个政治纲领式的宣言,更多依靠政治化方式实施。伴随着法治化进程,中国的宪法实施逐渐由单一依靠政治化实施,过渡到政治化实施与法律化实施同步推进、相互影响的双轨制格局。


关键词: 宪法实施 双轨制 消极性实施 积极性实施 政治化实施

主讲人:法学所副研究员 翟国强 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

主持人: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 彭錞 嘉宾: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练军;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陈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王旭;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白斌

时长:0:17:49 年代: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