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食用物质名单”配套检验方法(2)

第五届中国食品与农产品安全检测技术与质量控制国际论坛(CFAS 2016)——判定是否违法添加应以公安部门的执法事实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监管事实为主要依据,不应完全依赖检验方法,检验方法仅作为辅助手段,检验结果仅作为辅助判定。


关键词: 非食用物质名单 配套检验方法 食品安全 违法添加 第五届中国食品与农产品安全检测技术与质量控制国际论坛(CFAS 2016)

主讲人:研究员 吴永宁 机构:卫生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

时长:0:11:04 年代:2016年